海太新型推出银行按揭货款业务

海太公司本着买卖双方本着互相信任、互相支持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创新实行产品销售银行按揭业务,对提高贷款回收质量,严肃合同的履行,确保按揭业务的客户正常还款,强化销售网点开展业务前后的关联责任,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下面从四方面介绍按揭业务的相关事宜:

一、按揭业务办理条件
1、借款人必须是企业法人;
2、首付款不低于购买合同金额的40%;
3、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%;
4、借款期限为一年,实行按月等额还本付息的还款方法。

二、按揭业务执行中的逾期还款和诉讼期处理
1、按揭业务生成后,客户未按合同规定付款(即:逾期付款或缺额付款或诉讼期间)的,公司向有关网点每天扣款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;
2、实行销售买断政策的网点,客户必须在逾期后6个工作日内将还款金额付入公司,否则每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倍扣款;
3、按揭业务执行中的诉讼期处理:
按揭业务涉及客户无力偿还银行借款的,在办理“产权”收回诉讼期间,公司分别按本条第1、2点所述,向销售非买断网点或买断网点分别予以扣款,直至货物收回。

三、按揭业务执行中的逾期或无力还款的货款性质界定
1、揭业务执行中因客户逾期或无力还款的出现,在顾客尚未向银行还款或设备未回收期间,公司视为网点货欠款的发生;
2、网点按揭销售货款回收率。

四、按揭业务实行信誉满意奖
1、信誉满意奖:即客户自始至终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,未出现逾期、缺额、诉讼等情况;
2、按揭业务信誉奖的计算按还款金额的4‰,以示鼓励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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